亲爱的患者和他们的家人
一、自2月3日起,开通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诊疗。
2、为防控疫情,医院暂停部分可能增加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接触风险的门诊检查项目。 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等科室暂停门诊诊治,仅保留必要的急诊和配药服务。
3、为避免门诊过多造成交叉感染,如无急需就医,请暂时不要前往医院。 已经预约挂号的患者选择暂时不去医院,可以通过原渠道取消预约。
4、请务必实名就诊。 报名时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如实告知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
五、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医院落实防控措施,对所有来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请耐心配合医院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后进入院区,有序预检后进入门诊或急诊。 急诊室就诊。
6、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上海第五人民医院门诊上海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并听从医务人员的建议和安排,前往指定地点就医。
(一)发热,体温37.5℃及以上;
(二)两周内有湖北地区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三)两周内接触过来自湖北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4) 周围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五)其他可疑症状。
7、来院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相关个人防护措施; 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距离; 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请放入医院黄色医疗垃圾桶内。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2020 年 1 月 31 日
投稿处 | 编辑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