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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至2426元/月。 7月17日,记者从湖南省社保局获悉,全省2015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最高不高于12132元/月。 最低不得低于2426元/月。
湖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调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省职工平均年薪48525元,月平均工资4044元,同比增长10.6%。 % 比上年。 据此,2015年用人单位月社保缴费基数低至月平均工资的60%湖南省社保缴费比例,即4044×60%=2426元(按四舍五入原则); 高者为平均月薪的300%,即4044×300%=12132。
根据现行社保缴费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参保。 其中,全额承担20%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此次养老保险费征收分为两档。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44元/月,年缴费4044×20%×12=9705.60元; 另一级为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426元/月,全年需缴纳2426×20%×12=5822.4元。
今年年初,为确保达到参保年龄的退休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养老待遇,在湖南省2015年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前湖南省社保缴费比例,社保经办机构全省暂以2014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参考标准,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已办理离退休业务。 新的缴费基数公布后,统一重新审批和调整。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新标准缴纳社保费。 凡本年度申报缴费基数低于本次调整后较低缴费基数的参保企业,需及时一次性补缴差额。
此外,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也是制定较低工资标准、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计算和发放相关工伤保险费的参考依据。工伤保险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