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即将结束。 2月3日(周一)起,浙大二院恢复正常门诊。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依然严峻。 为更好贯彻落实浙江省卫健委《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常规诊疗工作的通知》和各项防疫措施,确保门诊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自2月3日起,我院对门诊就诊相关事项临时调整如下。
一号
为避免交叉感染浙二医院电话挂号,来院请做好个人防护(如戴口罩); 也可以通过浙江省第二互联网医院门诊免费咨询。
2号
为了减少您的住院时间,建议您提前预约(预约挂号指南见下图)
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预约
浙里办公APP
浙医二院APP
浙江大学第二医院微信
哲尔好医生APP
3号
预约挂号时,务必正确填写患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
就诊前一天下午16:30后,可在手机端或自助机缴费取号。
预约完成后,如因故不能来院,可在当天上午7:00前在“浙大二院”微信公众号和“浙大二院”APP取消预约治疗。
4号
因疫情防控需要,以下交叉感染风险高的科室和检查(急诊除外)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口腔科门诊暂停营业,仅办理口腔颌面外科急诊(仅处理外伤、颌面部感染等);
呼气检查、肺功能检查、纤维支气管镜检查、鼻镜检查、喉镜检查、前庭功能检查、雾化吸入等项目暂停。 如果您已经预约,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 如未收到通知或有任何疑问,可拨打预约申请表上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5号
解放路校区呼吸内科暂迁至名中医门诊(马市街3号,医院西门对面),中医科暂迁至原呼吸内科门诊部(9号楼3层)。
6号
就医时的注意事项
有发热症状(体温≥37.5℃)的患者,请先到发热门诊就诊;
就诊前请配合家属测量体温,如实填写流行病史筛查表;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去医院时只能有一名家属陪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陪同来院,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2周内到过湖北地区;
2周内接触过湖北返乡人员;
2周内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鼻塞、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
浙大二院门诊流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再次提醒大家: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急重症就诊,勤洗手(可随身携带酒精类洗手液),外出正确佩戴口罩出去。 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与他人保持一米距离,尽量减少住院时间浙二医院电话挂号,回家后立即洗手和更衣,并及时清洗。
浙大二院全体工作人员感谢您和您家人的理解与配合!
文字 | 浙江大学第二医院客户服务中心
编辑监督 | 浙江大学第二医院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