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异地报销最新政策 2017年上海市医保异地直接结算系统
上海异地医保有哪些新政策? 想要了解更多,请阅读下方小编整理的最新2016年上海医保报销政策。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异地就医上海市医保报销范围
市民可持医院开具的医疗费用发票到市医保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手续。
1、在外省市暂住期间发生的急诊、急诊住院医疗费用上海社保异地就医报销,可自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到上海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医保基金不支付住院医疗费用。
2、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医保服务热线。
上海市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对未退休外地就医的,要紧急报销。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必须在就医前向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 具体报销比例请拨打上海医保咨询热线-查询。
异地就医上海医保报销材料
报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医疗费用收据原件、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及住院所需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及复印件)。
上海市、镇江市外地长期定居的参保人,应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号手续(已办理相关手续的参保人除外),然后到居住地指定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代办机构办理委托报销手续。 办理上述手续后,可凭社保卡、医疗费用收据到居住地指定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在居住地指定医院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和病史数据。
异地就医上海医保报销流程
城保人员在本市出差期间,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乡镇卫生院以上医院就医的,发生急诊(含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可由参保人参保。 预付现金的,事后可到就近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代办处)申请报销(自医院开具医疗费用收据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
发生在外省市的急诊或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报送(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医保卡、门急诊病历本、收据原件、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遇急诊住院医疗费用,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本市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申请审核报销。 但外省市门诊、门诊住院,专程到外省市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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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异地医院
不同地区对于异地就医可以选择多少家医院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是两到三家。 如果要求选择两家医院,可以选择三级综合医院,再选择最近的医院; 如果要求选择三家医院上海社保异地就医报销,可以在前两家医院的基础上,选择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异地报销
1、门诊、住院报销人员异地就医需出示收据及费用清单、处方底本、病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被拒签)。 同时,必须出具就诊医院等级证明,报用人单位(或社保办)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邮寄报销单据,由家属报销回原市报销。 存折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