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8月28日电(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陈玉清 周佩)网购奢侈品回购、假货退货。 女子张某(化名)用这种方式在某电商平台退回了4个包和一双鞋。 记者今日获悉淘宝 高仿 退款不退货,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某是一名平日喜欢关注奢侈品的白领。 2017年10月,张某看中了一款价值15999元的Gucci品牌黑色皮包。 口袋里的钱不多,她萌生了做电子商务的念头。 她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这款包包,随后找到了同样优质的仿品,低价购买。 商品发货后,利用平台“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服务承诺,发起退货申请,将低价购买的高仿产品作为正品退回平台。
第一次的成功让张尝到了甜头。 她不断在平台上购买上述品牌包包、鞋子等物品,然后以假冒商品退回。
每次发货后,张某都选择“7天无理由退换货”。 退货如此频繁,使用化名,但送货地址始终相同。 这些奇怪的现象让负责人顿时起了疑心。 经平台工作人员鉴定,退回的商品已经调换,甚至部分调换的商品还被转卖。
2018年4月,当张某跟风要求更换价值17589元的Gucci品牌黑色皮包时,这一次电商平台并未通过她的退货申请。
当张某发现退货申请逾期后,立即警觉起来,迅速将真黑皮包退回,但迟迟没有收到商家退款。 张某还算幸运,将被骗的鞋包转给了朋友,企图逃避侦查。
但是,法网已经毫无遗漏地恢复了。 张某被捕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被骗财物已全部追回。
经查,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张某以“七日无故”为由退换货4个包、1双鞋,价值6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赔偿商家经济损失6.6万元,并取得谅解。
今年3月,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支持了法院的公诉意见。
今年5月,法院判决张某犯诈骗罪淘宝 高仿 退款不退货,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提醒,“7天无理由退换货”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却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商家遇到退换货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收到假货。 此外,对于消费者利用不该存在的“商机”谋取私利,也绝不能受到法律的严惩。